冷凍帶魚保質期被延長一倍 超期冷凍海鮮有害
時間:2021年05月13日 點擊: 2473 次
同一品牌凍帶魚 有兩個保質期
4月11日,家住世紀小區的莊女士到一家選購帶魚,而在選購過程中,她發現不同廠家生產的凍帶魚有著不同的保質期,這些凍帶魚的保質期分別為9個月、12個月、18個月,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,其中兩款包裝、重量不同的凍帶魚段是同一廠家生產,卻標注了兩個不同的保質期,其中一個為18個月,另一個則為9個月。
■ 記者調查
凍帶魚“超期服役”
針對莊女士的疑惑,記者到張店幾家轉了轉,發現不少銷售的散裝冷凍魚的商品標簽上并未標明保質期、廠家,只簡單注明了生產日期。袋裝魚則是不同的廠家有不同的保質期。
以凍帶魚為例,魚美來牌保質期為(-18℃)12個月,龍海翔牌則有9個月和18個月(-18℃)兩個不同的保質期,而這兩個品牌的包裝袋上執行標準均為“GB/T 18109-2000”。
工作人員表示,“GB/T 18109-2000”標準是凍海水魚標準,屬于國家標準,由質檢總局發布,還有以‘Q ’開頭的標準,這是企業自己制定的。在國家標準中明確規定,凍海水魚冷藏保存期:鱈魚等低脂魚12個月,帶魚等中脂魚為9個月,鮐魚等高脂魚為4個月。
目前全國的冷凍水產品可以任意執行國標、企業標準中的一個。但是企業既然已經在外包裝上標明執行了其中一套標準,就符合標準要求,故意延長保質期是不允許的。
■ 專家觀點
食用超期冷凍海鮮有害
山東理工大學農業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郭衍銀博士表示,一般冷凍海鮮在-18℃并且處于穩定狀態,營養流失較小。
“冷凍的海鮮并不能確保就不變質。”郭衍銀說,如果在運輸過程中溫度條件不達標或儲存不當的情況下,冷凍海鮮有可能產生氨或硫化氫,一旦食用則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,而如果冷凍海鮮超過保質期長時間處于冷凍狀態,則有可能造成海鮮變質食用后對人體有害。
“很多市民總認為肉類或海產品買來后,只要放進冰箱冷凍就不會壞了,其實是不對的。”郭衍銀表示,市民應當有意識地去多了解一些關于食品保質期、儲存方式等方面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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